公告 | 2023年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资助项目(演艺空间培育类)征集公告
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启动2023年演艺空间培育项目征集工作,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 目标
聚焦培育多元演艺空间,鼓励传统剧场、主题公园、园区街区、文化文物单位、商业综合体等活化空间利用、丰富演出样态,发展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演艺项目,打造文旅深度融合的创新性驻场演出或体验场景。
二、申报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出即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
(二) 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应为演艺空间的运营方;具有营业性演出运营资质;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演艺生产、经营及中介服务活动;无违法失信行为;可联合申报。
(三)申报项目
参与申报的演艺空间应以发展演艺业态为主,积极探索多元业态融合;具有完整、科学、可行的运营计划和商业模式;有清晰、精准的受众群;能够实现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演艺空间内运营的演艺项目应为可售票的营业性演出,内容积极健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一定的市场活力,呈现新型的演出样态,凸显融合性、创新性、示范性等特点。项目申报时,该演出应已开展常态化运营,营业场地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2023年项目资助周期(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30日)内应完成演出及活动场次不少于50场;其中开展常态化主题性艺术公益活动不少于10场。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资质证明材料:
1)空间运营证明材料,包括运营主体证明;场地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演出运营资质证明;
2)常态化运营证明材料,如演出历史安排、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运营流水等;
3.项目申报方案:
1)申报团队介绍,如人员、资质、业绩等;
2)空间整体运营方案,如空间介绍,运营定位、目标、中长期规划、亮点、特色,运营成本及预期收益(在资助期内运营该演艺空间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包括演艺及其他业态的综合收益预期)等;
3)空间演艺内容,包括项目资助期内的演出项目介绍、演出计划、演出团队介绍及已获批的营业性演出证明,公益活动方案及安排;与演出及公益活动有关的成本预算明细等;
4.其他佐证材料,如申报项目的空间照片、视频,演出项目及公益活动的照片、视频,媒体报道等。
(五)申报途径
请有意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所有申报资料存入网盘,并将网盘有效期设置大于六个月,网盘链接请发送至邮箱:yanyifuwupingtai@126.com。
(六)其他
自2022年10月起已报名的项目可根据以上要求重新更新提交材料,如无需更新请发送邮件予以确认。
三、评审
申报单位成功报名且经过资质审核通过后,主办方拟将通过组织专家及第三方测评单位对项目进行现场调研、观众满意度测评、答辩等方式开展评审工作。以上工作各申报单位应予以配合。资助入围名单将于评审工作完成后于北京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资助
按照《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参考资助周期内演出项目投入成本,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社会效益、运营效益等因素综合评定。
五、联系咨询
联系人:邓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35289306 010-85157228
附件: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资助项目(演艺空间培育)申报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