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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资助项目(精品剧目演出类)征集公告

创建时间:2023-03-10 11:11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战略部署,繁荣发展新时代首都文艺事业,为打造“大戏看北京”文化名片、建设“演艺之都”作出新的贡献,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将启动项目征集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 资助重点

    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项目将围绕“奋进新时代”优秀剧目展演,“中轴·北京”优秀剧目展演及现实题材展演三个版块分别开展。

 

第一板块:“奋进新时代”优秀剧目展演

 

    展演时间:2023年3月至6月

    展演主题: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展现广大文艺工作者意气风发、昂扬奋进的新面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

 

第二板块:“中轴·北京”优秀剧目展演

    展演时间:2023年6月至9月

    展演主题:聚焦“一核一城三带两区”,围绕北京文脉传承和时代变迁,重点支持聚焦中轴线的原创新创剧目、经典复排剧目;广泛征集反映中轴线故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北京城市发展和社会人文风貌的优秀作品。

 

第三板块:现实题材展演

    展演时间:2023年9月至11月

    展演主题:围绕纪念毛泽东诞辰130周年,改革开放45周年,“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一带一路”倡议10周年,我国首次载人航天任务成功2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推出的、以现实题材为主的优秀作品。

 

二、资助方向

    重点支持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原创新创剧目;鼓励新人新作,全力支持首演首秀首发剧目;鼓励“北京出品”的优秀剧目京外巡演,着力搭建“大戏好戏”的展演展示平台。

 

三、申报

(一)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为公告发布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演艺生产、经营及中介服务活动。

    2.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3.同一项目已获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4.其他省市来京演出的表演团体或制作单位,可联合北京市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演出经纪机构共同申报。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申报。

(三)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精品剧目演出资助的作品应在全国具有演出场所备案证明的剧场安排不少于2场营业性演出;项目每场应设置不少于可售票20%的惠民低票价(票价在100元〔含〕以下)

(四)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应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申请资料:精品剧目演出项目申报表、剧本、演出视频。

    由多家单位参与合作的项目,须经各参与合作单位在申报表上盖章同意,再由主办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对项目负主要责任。

(五)申报途径

    请有意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所有申报资料存入网盘,并将网盘视频有效期设置大于六个月,网盘链接请发送至邮箱:yanyifuwupingtai@126.com

 

四、评审

    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将采取事前评审、事后补贴的方式。市文旅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定期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展开评审。

    经评审入围的剧目须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申报计划和市文旅局下发的《工作要求》开展演出活动。此外,申报单位须在演出过程中和结束后接受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审计,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五、资助

    按照《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精品剧目演出入围作品可获得50%的场租补贴(补贴包括装台和演出的场地费用),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现实题材作品及戏曲类作品可获得全场租补贴,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剧目演出资助总量的30%

 

具体资助金额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和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

 

六、联系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35289306   010-85157228

 

附件: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资助项目(精品剧目演出类)申报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0日

 

注:点击此处跳转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查看、下载申报表